为了维护股东的正当权益,进一步明确suncitygroup太阳集团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,规范其组织、行为,包管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,提高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,凭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等执律例则及《香港团结生意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》、《suncitygroup太阳集团章程》的有关划定,制订股东大聚会事规则。
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决议公司的谋划目的和投资妄想;
(二)选举和替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、监事,决议有关董事、监事的酬金
事项;
(三)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;
(四)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;
(五)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、决算计划;
(六)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派计划和填补亏损计划;
(七)对公司增添或者镌汰注册资源作出决议;
(八)对公司合并、分立、驱逐、整理或者变换公司形式作出决议;
(九)对刊行公司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计划作出决议;
(十)对公司聘用、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;
(十一)修改章程;
(十二)审议批准章程第五十一条划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;
(十三)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置、出售重大资产凌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
30%的事项;
(十四)审议批准变换召募资金用途事项;
(十五)审议股权激励妄想和员工持股妄想;
(十六)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3%以上的股东的提案;
(十七)审议公司单项金额抵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.1%以上的列入当期损
益的公司对外捐赠、赞助事项;
(十八)审议执法、行政规则、部分规章、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或本章程规
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。